一是实行网格化管理。把全市所有镇(街道)、村(居)划定为人口计生管理单位,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量化管理。 二是实行分类式管理。把人口计生管理单位划分为“示范、合格、整治”三类进行,采取分类指导,分层监管,分级公布(命名)方法。村(居)级以镇(街道)管理,临海市级公布(命名)为主;镇(街道)级以临海市管理,台州市级公布(命名)为主。 三是实行动态式管理。上一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按“示范、合格、整治”类别对申报单位进行指导、管理、督促,每年年底进行评估考核,重新确定类别。若发现人口计生管理单位存在统计上故意瞒报、漏报等弄虚作假行为或工作水平严重滑坡等问题时,立即调整类别,至少下降一级管理类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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